1.具備護理心理學的知識、包括心理學理論、心理發展、心理評估、心理干預、患者心理等。
2.了解患者文化背景及宗教信仰與心理健康相互影響的關系。
4.具備相關的倫理學、教育學、護理禮儀與人際溝通知識。
5.能根據觀察、溝通、評估工具的結果,分析并準確判斷患者的心理問題。
7.能運用恰當的交流方式(肢體語言與非肢體語言)幫助患者及家屬抒發情緒及表達想法 。
8.能使用個性化護理措施引導患者及家屬應對心理問題。
9.能恰當處理存在自殺傾向或其他嚴重心理問題的患者,如及時報告、看護患者、協助轉介精神心理專科等。
11.能為患者及家屬開展心理、身體疾病相關的健康教育。
14.能進行護理多學科團隊工作,協調護士間的關系。
18.能站在患者、家屬或同事角度思考,具備同理心 。
21.對患者及家屬有耐心和愛心,盡自己所能幫助患者及家屬。
23.能運用恰當的方法來調節自身情緒或壓力,如心理暗示、運動、傾訴等。
24.有足夠的精力為患者及其家屬提供心理護理服務。